第十六篇 婚娶骗(第2页)
天寿看之,年貌合意,议身资银四十余两。纪曰:「氏系过江出身,恐外家阻当
,不与嫁远。其银可封牙人手,待临行上船,我叫人送到船来,人与银两相交付
。」牙人以为可。临行,延纪自雇轿,诈称母舅家接母。上船后,始知子将己脱
嫁于客,心中甚怒。只忍气问曰:「夫既以我嫁人,何必相瞒,且娶我者是谁?
」寿应曰:「是不才。」妇曰:「看君谅是个富翁,我亦无恨。但我因夫赌荡,
衣资首饰,悉藏母家,我同你去取,亦且令母家得知。」
天寿信之,与邓氏偕往,氏入诉其子背将已嫁之事。其兄邓天明发怒曰:「
那有子敢嫁母者,是何客人敢斗胆而娶?」出将天寿乱打。邓氏救止曰:「谅客
人亦不知情,只不孝延纪,胆大该死。」天明即具状告县,邹爷准状,差拘延纪
,逃走不出。
先拘汉卿、天寿到,邹爷审出大怒,将婚主、媒人各责二十。
以天寿收监,著汉卿讨延纪,数月终不能拿,累被拿限拷打。
天寿投分上释监,邹爷竟不许。人教,天寿曰:「贼要贼拿,赌钱要赌钱人
拿,何不许银与赌棍人拿。」不数日,棍指延纪所在,差人一拿到,邹爷审出延
纪以子嫁母,与远客作妾,责四十板,拟重典。身资银追入官,汉卿、天寿各拟
杖惩。其母邓氏,著兄邓天明领归供养,任自择嫁,批照付之。
按:为嗣娶妾,礼律不禁,特当娶于附近小户。
若出外省,慕色而娶,多酿后患。若此类者,可为炯戒矣。
因蛙露出谋娶情
徐州人陈彩,家资巨富,机智深密,有莽操之奸。年三十岁,妻妾俱无子。
邻舍潘璘,常借彩银,出外为商。彩往璘家,见其妻游氏,美貌绝伦,遂起不良
心。邀璘同本,往瓜州买绵花,发广州等处卖货收完,二人同归。路经西关渡,
此幽僻之处,往来者稀,璘上渡以篙撑船。彩暗忖此机可乘,从后将璘一推落江
,璘奔起水面,彩再以篙指落深渊。浸死之后,彩故叫鱼翁捞其尸,以火焚之,
裹骨归家。
彩穿白衣,见璘父母,先大哭而后报凶情。璘家大小都恸,乃细问身死因由
。彩曰:「因过西关渡,上渡撑船,与篙并入水中,水深急,力不能起,遂致浸
死。我顾人捞尸,焚骨而归。」言毕,潘家又哭。彩乃将所卖帐簿并财本,一一
算明,交还璘之父母。满家反怀其德,那知彩之设计谋死也。至半死后,璘父潘
玉年老,有二幼孙,不能抚养,欲以媳招人入赘,代理家事。与彩商议。彩曰:
「入赘事久远,必得的当人方可。不然,家被他破害,后悔何及。依彩愚见,小
心支持,守节勿嫁人为尚。」彩言虽如此,而中藏机械甚深。
后者议入赘者,玉亦与彩议,彩皆设机破之。因先贿游氏之外家,布谋已定
,自言于玉曰:「吾与令郎至知,本无自赘之理,但事有经权,试与尊叔自筹之
。」玉曰:「尊见何如?」彩曰:「吾欲以叔产业,悉付我理,请叔族亲议立文
书,递年几多供应尊叔夫妇食用。几多供应祭坟纳役,余者付叔存之,以备二孙
婚娶。令媳与我为次室,况我拙荆颇贤,必无妒恚之患,后倘得产男女,必不亏
他,是令媳得所归,而公家亦有所付托矣。」媳曰:「古云『宁作贫人妻,莫作
富人妾』。我夫与他为友,我嫁他为妾,似不好观瞻。请公公再详。」玉曰:「
难得此人家富忠厚,况又代我理家,我不劳而坐享衣食。余剩者,又存与孙婚娶
。文字有我族人为证,何等安妥,不必再疑。」潘家大小,皆以为然,游氏父母
,亦同声曰可。游氏只得听命。
不觉嫁后二十余载,生有二子。又养一长孙。前二子皆已娶媳,亦生二孙。
彩之正室,前十年已故。游氏与夫极和顺。一日大雨如注,天井水满,忽有青蛙
,浸于水中,跃起庭上,彩以小竹挑入水中去,如此者数次。彩平昔是谨密之人
,是日天牖其衷,暗忖游氏恩情已久,谅谈前情,妻必不怨。不觉漏言曰:「你
前夫亦似此青蛙,若不生计较,安得与你成夫妇。」游氏曰:「计较若何?」彩
曰:「昔你见你貌无双,要得同床伴我眠。心生一计同贸易,过渡踢他落波心,
你夫奔起浮水面,再将篙指落深渊,连奔连指两三次,亦如青蛙此状情。」游氏
惊号大骂曰:「你这狼子野心贼,当千刀万剐,那有人如此狼心者。」彩被妻骂
,无一语可应之。
游氏哭奔于路,高声叫曰:「我前夫被这贼谋死,谋我作妾,我必经官告论
,为前夫报仇。」左邻右舍皆萃听惊骇。彩叫二子,强抬游氏入家,皆跪下苦劝
曰:「看家中大小之面,勿说此话。」游氏指骂二子曰:「你爷奸谋子岂昌,无
端造恶忒强梁,险邪暗害同曹贼,天牖其衷自说扬。呈官告论清奸孽,斩他首级
振纲常。我夫虽然归黄土,九泉之下也心凉。」
璘长子潘槐,次潘杨,闻游母出路,扬陈彩谋杀其父之事,与潘族众,来问
其详。游氏见二子并小叔,恸哭甚而言曰:「当你父在日,出外为商,尝问这贼
借本,他见我先时有貌,即起歹意。邀你父出外贸易,归西关渡踢你父于江中,
奔起水面,复以篙指落深渊,如此者数次,因此浸死。」众等曰:「何以知之?
」游氏曰:「适间大雨天井水溢,有一青蛙被浸,跃起庭上,贼以竹打抽下数次
,蛙因打困浸死。天不容奸,他见此蛙,因自道其故,所以知之,儿可去告,我
来作证。」杨、愧闻言,捶脑号天,大哭曰:「这仇不共戴天,扯来打死他。」
直入内堂,将彩揪打。彩家理亏自然不敢对敌。
彩怒曰:「我纵谋人,罪有明条,岂该你打?」游氏曰:「他罪不容诛,若
未经官,错手打死,则仇未报,反成人命。」方闹嚷间潘家族从聚集百余人,中
有无藉者,欲掳其家。游氏曰:「物是我的,贼犯法当死。非他所有,我不出证
其罪,汝众何得掳我财物?」游氏与二子抱牌急告,本县魏爷准其状。差拿陈彩
到官,无半语推辞,一一招认。魏爷打彩三十板,立拟典刑,即申上司讫。游氏
并二子杨、槐,各讨保,候解两院。
是日,县看者何止数百人,皆言此妇原在潘家处中户。今处于陈万金巨富,
驱奴使婢先作妾,而今作正室,况年已久,生子及孙。徇情者,初谈及此未免哽
咽喉干,吞声忍气而罢。今迳呈之公庭,必令偿前夫命,真可谓女流中节侠行,
出乎流俗者也。两院倒案已毕,彩正典刑已定。彩托禁子,叫游氏并二子,来狱
中嘱付,游氏不肯去见,只叫二子往见之。
彩嘱二子传命曰:「我偿潘璘之命已定,他之怨已酬。而结发之恩已报矣。
何惜见我一面。我有后事,欲以付托。」游氏曰:「我与他恩谊绝矣,有何颜再
见他?」二子入狱中回话。彩大怒曰:「我在狱受尽苦楚,不日处决。他在家享
受富贵,是他潘家物乎?陈家物乎?」言毕,二子以父言传于母。游氏曰:「我
在你父家二十余载,恩非不深,但不知他机谋甚巧。今已泄出前情,则你父实我
仇人,义当绝这。你二人是我毛里天性,安忍割舍。你父不说富贵是他家的,我
意已欲还潘家。今既如此说,我还意已决,当我母已死,勿复念也。」二子曰:
「母亲为前夫报仇,正合大义。我父不得生怨,须念我兄弟年幼,方赖母亲教育
,万勿往他家也。」游氏不听,召集陈门亲族,将家业并首饰等项,交割明白,
空身而还潘家。甘处淡泊,人皆服其高义,羡潘璘之有妻,仇终得报;叹陈彩之
奸谋,祸反及身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