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篇 谋财骗(第2页)
雇挑费大,乃寄船中,命仆护之,己独于陆路轿行,只一日可归。在路雇轿时,
打开银包取二钱碎银与之。
两轿夫从傍看窥,有银一大锭。不行上三十里,扛入山僻路去。
赵生曰:「我昨从船往府,此陆路虽今日初行,但官路段是往来通途,不当
在此偏僻去处。」轿夫曰:「正是此去望前,便大官道矣。」又行,更入山迳。
赵生心悟,即呼曰:「我知此不是大路,你们不过是要银,我身上只一锭银三两
,我家富万金,止我一人,便把此三两银子,送你不妨,何必要起歹意。」
二轿夫放下曰:「如此,便把来与我,免你一命。」赵生笑解付之,曰:「
此何大事,而作此举动,好小器。可送我还大路。」二轿夫不顾,得银子迳从山
路奔去。
赵生自还寻大路。行至路边店舍,问此处有某县人开店否?人指示之。即入
对店主曰:「我系赵某家。因雇轿夫,被其谋去盘缠银,又不能徒步走路,汝若
识我家,托代雇两轿夫送我到家,加还其工钱。」店主曰:「尊府大家,人皆闻
名,我岂不知。」即奉上午饭,命两轿夫送回。归家言被谋之事,及某店送归之
情,家中大喜曰:「得不遭不凶手幸矣,三两银何足惜。」因厚款二轿夫,仍专
人往谢其店。
按:赵生初未晓此路程,但见扛入山僻,即知非是大路。察两人谋害之情,
便捐银与之,免遭毒手。
不然,命且不保,安能存银。又知寻本乡店主,托雇轿送归,方保泰然无危
。此其年虽幼稚,而才智过人远矣。诗曰:书显官人才,书添君子智。令赵生非
读书明理,几何不蹈于陷阱。
高抬重价反失利
于定志,云南西河县人,为人心贪性执,冒昧于利。一日买栀子,往四川处
卖,得银八十余两,复买当归、川芎,往江西樟树卖。每担止著本脚银二两六钱
。到时归芎虽缺,然比前价稍落些,牙人代发当归十两一担,川芎六两一担。定
志怒,责牙人曰:「前日十二两价,如何减许多?」牙人辨曰:「若到二三担,
则可依前价,今到二十余担,若从前价,何以服行情。公欲重价,凭公发别店卖
之,何必怒焉。」
定志与牙角口,旁有一客伙张淳者劝曰:「公货获利三倍,当要见机。倘价
若落,未免有失渡无船之悔矣。」定志坚执不听。数日后,到有当归三四担,牙
人发价十两卖讫。淳又劝之曰:「此客已卖十两价耳,公何不卖也。」彼亦不听
。后又二客人有十五担到,牙人发价七两,亦卖讫。过数日,又有十余担来,止
卖四两。定志暗悔无及。众客又背地代他扼腕。定志又坐一月余,价落货贱,与
牙不合,遂转发到福建建宁府,止卖三两七钱乙担,比樟树价又减,更废船脚又
多。
定志自恨命薄,不当撰钱。人谓其非命薄也,乃心高也。
非挫时也,乃过贪也。故笔之以为嗜利不饱者鉴。
按:商为利而奔驰南北,谁不欲广收多获,特遇时而倍得其利,便可见机脱
,何乃贪赎无厌,至失机会,而后扼腕何益哉。甚矣!贪之为害也。不知凡物贱
极征贵,贵极征贱,必无极而不返之理。此阴阳消长之数,造化否泰之机,往往
皆然。志可违,时不遂,贪心乎。是以从古君子,以不贪为宝。